沒來由的就自體燃燒了起來,最高溫度一定有40度。
下午告假回家裹在炎熱午後悶熱的房間,一直發冷。蓋著棉被當自體悶燒鍋,逼出渾身黏膩的汗水,還是冷。
渾渾噩噩中,我想起以前念大學時,在一家餐廳廚房打工當廚助,同樣沒來由的自體燃燒,同樣是在襖熱的午後,悶熱的廚房,我窩在炸薯條的熱騰騰大熱油鍋旁,一直發抖...
昏睡、起來上廁所、喝半瓶礦泉水、再昏睡。
留了七、八個小時的汗,覺得好像好一點了。用體溫計一量,竟然還有38.8度!那我流了一下午的汗是怎樣?枕頭、床鋪、棉被、兩條毛巾都濡濕了,竟然還沒退燒嗎?
有人建議我去看急診。但是我他媽的就是不想再去急診室了!那感覺極差!好像自己變成一無是處的廢人一樣,只能靠粗糙及冷淡的治療來減緩心理上恐懼。(注意,還不是生理上的減緩喔,是心理上覺得至少不會孤獨死在家裡的恐懼感被減輕而已)
後來我發現,這兩三年來自己在負面能量累積到爆量的時候,身體就突然垮下去。猛爆性吐血、猛爆性腹痛、猛爆性高燒...我真該檢討,為什麼給自己製造了那麼多負面能量呢?為什麼開始在乎起大家的批評呢?是因為從小學三年級當起童軍開始就被教導著:燃燒自己、照亮別人。任何事情到了最後結果,就是要自我燃燒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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